台中一名蘇姓男子去(112)年8月在國軍台中總醫院前喝醉鬧事,警方獲報後前往處理,不料蘇男竟對著一名員警辱罵「他是狗」,甚至還出腳狠踹員警小腿,當場被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送辦。經法院審理,發現男子有多次妨害公務前科,認為他沒有記取教訓,因此加重其刑判拘役100天,可易科10萬元。
蘇男還對著賴姓巡佐,指著另名警員辱罵「他是狗」,接折再以手推警員腹部、腳踢警員小腿。警方見狀後,以妨害公務現行犯,將蘇男制伏,帶回依妨害公務罪送辦,蘇男酒醒後承認犯行。
台中地院審理時發現,蘇男曾因涉公共危險案件遭判刑8月,2018年才服刑期滿出監。也查出,他曾犯下公共危險案件,甚至還有多次妨害公務的犯行紀錄,但他不知悔改,又在5年內犯下此案,顯見蘇沒有記取教訓,對刑罰反應力薄弱,依法加重其刑,審酌蘇在出庭時,已向警員道歉,達成調解,因此依法判拘役100天,得易科1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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