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楊姓男子約一名應召妹赴摩鐵進行性交易,楊男見對方姿色姣好又一試成主顧,突然掏出槍枝說:「我有70幾萬,我要包養妳」,想逼對方就範配合,女子趁機逃脫,請求櫃台人員協助報警,警方到場逮捕男子並查扣到一把玩具槍,詢後依恐嚇罪嫌移送。台中地院審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楊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42歲楊男在台中一間摩鐵與應召妹小涵(化名)進行性交易,楊男見對方外貌甜美,一試成主顧的他不願只有一夜春風,於是拿出預藏槍枝恐嚇對方:「我有70幾萬,我要包養妳,妳等一下跟我走」,令小涵心生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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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小涵仍強作鎮定,找到藉口逃離房間,並向摩鐵櫃台人員求助報警;警方到場將楊男逮捕,查扣槍枝發現是一把沒裝彈匣的玩具槍,警詢後依恐嚇罪嫌送辦。
據判決書,台中地院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認為被告楊男隨意持玩具槍恐嚇,造成小涵恐懼不安,行為實有不妥,惟念被告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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