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昨(6)日晚間前往台中造勢,卻驚傳一名32歲男子攜帶空氣槍、辣椒水及辣椒彈,遭移請當地警方偵辦。警方偵訊時男子自稱是柯粉,至於會帶空氣鎮暴槍及辣椒彈是因為現場人多,只是為了「自衛防身」。
沒想到警方當場查獲一名歲男子攜帶1把鎮暴槍、1罐辣椒水及4顆辣椒彈,立即遭維安人員移請法偵辦。但後續經初步鑑定,該把空氣槍無殺傷力,非屬管制槍枝。
不過男子無故攜帶上述物品涉及違序部分,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第65條第3款移送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裁罰,分別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3日以下拘留或1.8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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