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25歲的張姓男子,上個月29日到一間酒吧喝酒鬧事,了解後才知道,他是這間店的前員工,上班11天覺得不適合,離職後想要先拿到薪資,但老闆表示,約好是5日發薪,就是5日才能給,結果男子喝了酒之後,跑到店裡打破杯子還口出惡言,大鬧店家。
鬧事男子vs.勸架友人:「好了沒!蛤?好了沒?我剛過來的時候你在幹嘛?你少講兩句!我剛剛來的時候你在幹嘛。」
男子不斷挑釁怒吼,就算警察來了也罵不停員警只好將他制伏在地,日前花蓮市國盛一街一間酒吧發生一起糾紛。
不過老闆表示,發薪日就是下個月5日無法提早,男子喝了酒之後一氣之下跑到店裡鬧事。
鬧事男子vs.老闆:「你曠職怎麼樣?我曠職,你曠職!我才!#%>?。」
不只打破店內玻璃杯還口出惡言叫罵,朋友和其他員工勸阻沒用,店家最後只好報警。
員警花蓮分局副分局長溫劭瑜:「警方隨即強制控制管束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帶返所予以偵處。」
其實依勞基法規定員工提出離職時,雇主應立刻結清工資給付,但如果雙方本來就約好發薪日,雇主在原本約定日前發薪即可若是超過就會變成積欠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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