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張姓男子因為不滿女友分手後另結新歡,於是將手機放在她的機車置物箱,定位追蹤女子的位置,甚至還對著她持鐵鎚揮舞,並傳訊息恐嚇說「我會讓妳每天過得提心吊膽」、「要死一起死」。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也獲得女方原諒,法官依恐嚇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
張男除了持鐵鎚恐嚇女子,還會傳訊息跟她說「我會讓妳每天過得提心吊膽」、「要死一起死」等話語,嚴重影響女子的日常生活,於是決定向警方報案,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查後,認定張男的犯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及《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
法官指出,張男5年內沒有故意犯罪,且女子也請法官從輕量刑,因此同意給予緩刑宣告。張男經過偵審程序,以暫不執行刑責為適當,宣告緩刑2年,給張男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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