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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區大稻埕碼頭跨年人潮多 噁男針孔藏保特瓶偷拍如廁

記者 李昱菫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1/01 11:40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1 11:40
男子被警方帶回。(圖/TVBS)

台北市大同區一名女子前往大稻埕碼頭跨年,期間至公用的流動廁所如廁時,發現裏頭有2個保特瓶,上方竟然裝有「鏡頭」,嚇得趕緊報案請警方到場。員警到場後發現,廁所外頭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一度想落跑,被熱心民眾逮住,員警查看錄影器測,確實有拍到男子放置攝影機的影像,依法將人逮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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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當時受害女子前往使用公用廁所,前方33歲朱姓男子卻一直回頭張望,進去廁所裡面長達數10分鐘後才出來,被害女子覺得怪怪的,換到上廁所時,就發現裡投放了兩個寶特瓶,上方還有針孔攝影機鏡頭,趕緊和男友及朋友說,並請轄區警方到場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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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子的同行友人也發現了形跡可疑的朱姓男子,他還一度因心虛想跑,遭熱心民眾控制。警方到場後檢視攝影機內影像,發現確實有有拍攝到朱男放置攝影機的影像,立即將將該男子依違反《刑法》妨害性隱私罪逮補,移送士林地檢署並持續偵辦。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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