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23歲黃姓直銷業務員,因為向同校的施姓男子告白失敗,去年10月潛入對方租屋處,持刀將人殺害,台中地院在今年初宣布這是全台第一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卻是經歷了近一年準備程序與鑑定程序,到年底才進入審理階段,現在一審判決出爐,黃姓男子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歷經一年的準備程序及相關鑑定程序,宣判的結果,被告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這起殺人案,源於被告黃姓男子向被害者告白不成,感情糾紛,去年10月19號,也是案發前一天,被告黃男先買了2把料理刀,到被害者施男租屋處,還騙鎖匠替他開鎖,躲在廁所埋伏,趁隔天被害者回家,竟持刀殺害對方。檢方調查,死者身上一共有13處刀傷,其中背後有三刀,今年1月4號檢方偵查終結,依殺人罪起訴黃姓男子。
隔天台中地院也宣布,這是全國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開始了相關準備程序,但因為被告律師要求進行司法量刑鑑定,也就是要針對被告黃男,做精神鑑定與量刑前的社會調查,包括被告的品行、家庭生活等細項調查,蒐集資料與訪談,因此經過半年多鑑定後,12月25號才進入由國民法官審理階段。
檢辯雙方爭執,檢察官認為被告是得不到就殺掉的心態,是預謀殺人,因此求處無期徒刑。而辯護律師則主張,黃姓被告有行為障礙,非正常人,強調他沒有殺人犯意,是過失致死,請國民法官考量,給予監護處分。
辯護律師李宣毅:「監所裡面沒有足夠的精神醫療資源,所以有點像把一個犯了錯的人,然後他有一個很難治療的狀況,我們就把他丟到一個大家都不想去的地方,這樣子的話,我們是不是能夠防止下一個不幸的事情發生。」
根據了解,被告大學讀的是法律系,而量刑鑑定雖有自閉症障礙,但案發當下,控制能力和認知能力都沒喪失或顯著降低,法官一審判他無期徒刑,也是目前國審案件中,量刑最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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