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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拒測挨罰18萬!男拍抖音自清「只是抽菸」 監視器打臉

記者 曾健銘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2/29 11:18
最後更新時間:2023/12/29 11:18
警方公布監視器畫面「打臉」劉男。(圖/TVBS)

新北市20歲劉姓男子,今年9月中旬,因涉嫌酒駕拒測遭警開罰18萬元,是發過後3個月,劉男日前卻在抖音PO文並公布影片,聲稱自己當時僅要開車廂拿取物品,「只是坐在地上抽菸」就被開罰,但警方也公布監視器畫面還原真相,狠狠打臉劉男「沒酒駕」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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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今年9月18日清晨6時許,劉男與朋友喝完酒後,在三重正義北路2巷內準備騎機車返家,當時劉男戴上安全帽,並轉動機車鑰匙後打開車燈,雙手握住機車手把將車輛移到人行道上,旋即坐在路邊抽菸。
 
轄區警方巡邏經過時,發現機車車燈未關還違規停在人行道上,因而主動上前盤查,警員聞到劉男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示意要實施酒測,不料,劉男卻認為自己還沒騎車,只是轉動鑰匙「開車廂拿東西」,拒絕酒測,最後警方仍依法製單舉發開處18萬罰鍰,並扣車、吊銷劉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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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3個月後,心有不甘的劉男日前在抖音PO出一段自拍影片,內容澄清自己當天僅是「開車廂拿東西,坐在地上抽菸」,沒有酒駕還遭罰18萬。對此警方則公布路口監視器「打臉」。
 
三重分局表示,經調閱當時監視器還原,當時違規人「已頭戴安全帽、雙手握機車手把、側柱已踢起、跨坐於大燈開啟的機車上且已移動原停放地點」,並非違規人稱的僅要開車廂拿東西、坐在地上抽菸,在法院實務判決中,此行為亦有認定為酒駕的案例,當事人個人見解警方仍予尊重。
 
另查該拖吊場所移置保管的車輛包括無牌車、號牌註銷、車禍肇事等原因,且酒駕攔查狀況各案不同,並非影片中所述「都是牽車被罰酒駕」情形,特此釐清。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TVBS》提醒您:
◎吸菸有礙身體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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