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中市中區傳出「移工密醫」案件,年約30歲的越南籍裴姓女子為失聯移工,向同鄉拜師學習醫美相關技術,認為「出師」以後,在台中火車站附近開設醫美工作室,替同鄉微整形,還在社群媒體上高調攬客,被移民署等單位一舉查緝,並移送法辦。
裴女深知自己無法在台拿到合法的醫師執照,還上網從越南購買來路不明的美容針劑,再郵寄來台或委託同鄉攜帶入境,為客人進行割雙眼皮、修剪唇形、豐胸、豐臀、豐唇及隆鼻等侵入性醫美行為,尤其是近年流行有如「M字型的愛心唇」,許多登門的客人都指定要裴女修剪上下唇,裴女還透過臉書及抖音等社群媒體直播介紹手術前後之對比,藉此吸引顧客上門。
據了解,裴女施打玻尿酸每毫升僅收4000元,相較市面上每毫升動輒上萬元的行情,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若施打於臀部等用量更較大的部位,價錢甚至可以壓低到每毫升數百元,此外,割雙眼皮及縮鼻翼都僅收費1萬元,修剪上唇或下唇的費用則是8000元,裴女的生意不錯,非法獲利超過100萬元。
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臺中市專勤隊與台中市政府食品藥物安全處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在裴女的工作室內查扣來源不明的玻尿酸、肉毒桿菌、麻醉藥、注射針頭及針筒、淡化霜及針線刀具等各式手術用品,將其依涉嫌違反《醫師法》、《藥事法》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近期台中地方法院判處裴女1年2月有期徒刑,沒收扣案之非法所得32萬5千元及並追徵未扣案之67萬5千元價額。
臺中市專勤隊隊長林俊清表示,依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根據《藥事法》第28條規定,未經許可輸入禁藥,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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