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帶貨直播主連千毅去年在經營臉書社群「蘭庭精品」上PO文,指控翁姓女助理涉及飯局、色情接案行為,還大酸「用皮肉換包包」,讓翁女氣炸提告並求償40萬元。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審理後,認定連的言論已妨害翁女的名譽權,因此判連千毅賠償8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本案源於去(111)年8月13日,連千毅在經營的臉書粉專PO文,痛批翁姓女主助理「不檢點」,涉嫌透過色情、飯局的方式接案,用皮肉換取收入,行為已涉嫌妨害風化。翁女雖然主動澄清,但連千毅又拍攝錄製影片指翁媒介色情「做S(指性交易)」,且1次性交易收取12萬元。
該則PO文事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貼文總計有超過5000個讚、620則留言以及破百次分享,影片也有14萬觀看,翁女認為名譽受損,決定提告並求償40萬元。
連千毅事後辯稱,翁女在離職後曾提出「求包養」的要求,還有對話、轉帳紀錄可佐證,而12萬元就是翁女求包養的價碼。法官審查相關事證後認為連提供的對話紀錄並不完整,PO文也嚴重影響翁女的名譽權,因此判賠連千毅須賠償8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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