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46歲蔡姓男子上個月27日前往桃園地檢署出庭,開完庭後因無證據被請回,但蔡男認為檢方未將他收押,竟突然情緒不穩跑去買一把菜刀又跑回地檢,持刀剁下自己的左小指,當場血流如注立即送醫急救,此案件目前桃檢仍在調查釐清中。
審理結束後,檢察官以未有證據為由將蔡男請回,不過蔡男卻因為自己未被收押,跑出地檢購買一把菜刀,隨後有折返回到地檢,並持菜刀自殘砍下自己的左小指,當場血流如注,周圍的法警嚇壞衝上前阻止,同時通報救護人員到場將其送醫急救。
而蔡男被送到林口長庚醫院後,情緒仍未平穩,不僅搶走自己的斷指,還大聲嚷嚷不想就醫,急救過程中不段與醫護人員拉扯,最終未能將斷指接回,而蔡男則住院治療5日後才出院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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