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有強盜前科的許姓男子,於今年9月時在超商看見女店員在ATM存入14萬營業金,便伸手搶劫提籃內的一大把現金。隨即便往門口跑去,被拉住後竟再進行二次搶奪。因女店員在後方追趕呼喊,許男還一路狂撒現金,最後被路過的民眾壓制在地。最後高雄地院依搶奪罪判處7月,可上訴。
許男在深夜9時39分許在高雄市橋頭區一間超商內,看見店員郭女手持提籃在ATM前操作,便心生歹意,出手搶奪之後往門口跑去卻被女店員抓住手臂攔住,許男便承認自己搶奪行為,未料在準備離開超商後,許男又再次抓取一大把現金,便迅速逃離,兩次搶奪得手約14萬4,000元。
許男逃離超商後,女店員一路在後呼喊追趕,引來路人注意。許男見狀就將手裡的現金一路狂撒,最後在橋南路與市場街口被路過的熱心民眾壓制,待警方趕到現場後,將許男搶奪之現金查扣,並將其移送偵辦。
法官認定許男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所需,公然於超商搶奪店員所持財物,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之觀念,更影響社會治安。而許男另有其他強盜、竊盜等多項財產犯罪前科,並且本案還是於假釋期間內再犯,可見屢犯不改,遵法意識薄弱,最後依搶奪罪判處許男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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