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謝姓男子2021年2月8日向女子稱要帶她去吃飯喝酒,而後女子喝得爛醉如泥,謝男便藉此載她返回住處,同時乘機性侵女子。女子友人事後發現她有嗜睡情況,懷疑是否懷孕,女子先以驗孕棒驗出兩條線、而後前往醫院確認已懷有身孕,返回推算時間懷疑謝男乘機性侵,立刻報警。法官一審依據乘機性交罪判定謝男有期徒刑3年8個月,後謝男提出上訴仍被高等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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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男於一審判決中,新竹地院法官依據乘機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8個月,前兩次的性行為則是無罪。謝男與檢方得知結果再次提出上訴,高等法官認為,女子對於離開時間與返家過程皆沒有印象,認定女子已意識不清,再者女子與謝男前兩次發生性行為均有服用事後避孕藥,因此若女子得知喝醉當天有發生性行為,事後不可能不理。判定謝男利用女子喝醉時性侵,裁定一審無違法或不當,最終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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