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暑假旺季,一名李姓男子跟朋友,預訂花蓮的旅宿,入住前5天想取消,因為不能退費還是如期前往,住房期間因為機車擋路,被工作人員移動,心生不滿,事後旅館收到大量惡意負評,懷疑是李姓男子所為,因而提告,檢方認為無法認定,因此不起訴,而李姓男子,他反過來要求誣告賠償金,不斷電話騷擾還恐嚇,警方介入調查,利用真假鈔,請業者配合佯裝面交賠償金,埋伏逮人。
員警:「趴下,趴下,趴好啦。」
還沒搞清楚狀況,2人已經被壓制上銬,櫃台人員這才鬆一口氣。
只是入住期間,他們的機車剛好擋住其他房客出入,工作人員幫忙移車,引發李姓男子不滿,退房之後,業者卻不斷收到網路惡意評論。
旅館業者蔡先生:「他第一句就寫一間不合法的旅宿,這一句話就對公司,造成最大的傷害啊,公司是合法合規。」
業者提告,但是網路留言,不能直接認定是李姓男子寫得,檢察官最後裁定不起訴處分,沒想到從那之後,李姓男子三天兩頭打電話來旅店騷擾。
李姓男子:「看你們敢不敢賭,沒關係反正你老闆家我也知道,你家老闆有幾個小朋友我也知道。」
李姓男子指控業者誣告,要求150萬元的賠償金,11月還兩度到旅館找老闆,說自己是降頭師有養小鬼,會作法詛咒對方家庭,讓業者相當困擾,警方介入偵辦,要業者配合佯裝妥協願意賠償,準備真摻雜假鈔,等到對方上門取錢,將2名嫌犯依恐嚇罪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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