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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停我店門口!夜持螺絲起子怒戳轎車輪

記者 李潔 / 攝影 王華麟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1/01 19:58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01 19:58

新北市一名車主,日前停好車,事後取車時卻發現,前後車輪都被刺破,原來有人暗夜動手腳!嫌犯落網供稱,不滿對方停在店門口,憤而報復。過去,也有不少店家,不希望店門口被停車,新北市交通局表示,依照規定,可以申請「塗銷停車格」,但申請人得依照收費標準,每個月繳錢給交通局。

圖/TVBS

 
黑衣男半夜在街頭閒晃,緊盯轎車繞來繞去,沒想到下一秒,竟然拿出螺絲起子,彎下腰就在前輪和後輪動手腳,這短短幾秒鐘,戳破兩個輪胎,當車主來取車,簡直傻眼。

記者李潔:「回到事發現場,其實這個巷弄的路邊,是沒有畫製任何紅線或黃線,大家都可以停車,而當時有車主發現,他的右前輪跟右後輪,都被人刺破了,調監視器才看到,原來是有人拿工具搞破壞。」

受害車主事後到派出所報案,但42歲賴姓嫌犯直到上法院才坦承犯行,供稱不滿對方把轎車,停在他娃娃機店門口,因此動手報復,破壞兩顆輪胎,如今被法官依毀損罪,判處拘役50天。

 
圖/TVBS

記者李潔:「有些店家不希望他的門口畫製停車格,這樣車子停進來就像是擋住財路一樣,依照目前的規定,其實可以申請塗銷停車格的,不過申請人等於每個月,都要繳費給交通局。」

依照新北市政府辦理路邊停車場,設置廢止及變更用途作業要點,如果民眾因為出入的需要,可以向交通局申請廢止路邊停車位,根據統計,新北市今年度已經有24件申請,又以工地、新建案與商家最多,只是停車位不會這樣白白被廢止,就怕被利用成私人車位,因此一旦核准廢止,就會畫上紅線或黃線,申請人也將依照這裡原本的收費標準繳月費。假設這裡的停車格,原本每小時收費30元,依現行費率乘以8小時再乘20天計算,等於每個月要繳4800元。

圖/TVBS

店門口有車位方便顧客臨停,是好事還是擋財路,見仁見智,但一旦申請廢止,大家通通不能停,每個月還得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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