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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還不甩臨檢!27歲男跳4米橋想溜 警捲褲管涉水逮

記者 陳祁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0/21 10:22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21 10:22
警、消合力將紀男救上岸。(圖/TVBS)
警、消合力將紀男救上岸。(圖/TVBS)

今(21)日凌晨,發生一起酒駕劇減跳橋的案件,27歲的紀姓男子違停在道路上,被巡邏員警發現,立即上前盤查,沒想到紀男不甩警方,竟然猛踩油門離開現場,員警緊追在後,結果紀男竟然自撞人行道路員後棄車,站在橋上往下跳,警方捲起褲管和消防隊一起下水,將紀男救上岸,所幸人無大礙,後續交由警方處理。

紀男撞到路面邊緣後棄車。(圖/TVBS)

 
這起案件發生在西屯區惠民路上,當時紀男的車大喇喇違停紅線,被市政派出所員警發現後,立即上前盤查,沒想到紀男拒檢,還加速沿市政北六路一路直行,過程中,還一度違規超車,直至朝貴路與朝馬三街路口時,自撞人行道路緣後棄車。

紀男的腳受傷。(圖/TVBS)

為了躲避查緝,紀男竟然跳橋、高度約3到5米,員警當場傻眼,立即通報消防隊來支援,雙方一起涉水將紀男扶上岸,其腳部扭傷,並交由員警處置,經實施酒測後,紀男的酒測值雖為0.14,但因有自撞肇事的情形,被依涉嫌移送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還要加上紅線違停、不服稽查、無照駕駛、跨越雙黃線等違規行為,均依法告發。

第六警分局表示,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車,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秉持除惡務盡,必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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