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29)日發生一起竊盜案, 一名何姓男子因肚子餓沒錢買食物,異想天開地的前往夾娃娃機店竊取泡麵、餅乾,事後賴姓台主發現物品遭竊報警。隔天警方逮到人,但何男早已把偷竊的食物吃得精光,詢後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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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40歲何男沒有工作且無積蓄,因餓到受不了,將歪腦筋動到娃娃機台上方的泡麵、餅乾,下手行竊,事後賴姓台主發現機台上的食物遭竊,共損失新台幣約1300元,立刻報警。
警方依據賴男提供之特徵,並擴大調閱周遭監視器,鎖定竊嫌何男,並於9月30日通知其至所說明案情。由於何男已經將竊取的食物吃個精光,無法交予警方查扣,警詢後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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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鳳山分局表示,對竊盜行為零容忍,犯嫌在警方嚴密追緝下必定無所遁形,店家亦應妥適保管商品加強防竊,不讓宵小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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