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去年剛新上任里長,原本是某科技公司負責人,自稱去年在友人資助下選上里長轉換跑道,為民服務,卻在中秋節前夕,因為先前公司欠稅232萬,差點被管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27日到該科技公司,執行繳納相關欠稅及罰鍰時,發現該公司負責人,竟也是該里里長。里長當下表示沒錢繳納。經行政執行官依法暫予留置,準備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該名里長也是科技公司負責人,見執行官態度堅決。緊急向親友籌款,歷時約3小時,由其家人帶來現金新臺幣232萬餘元繳清欠稅及罰鍰,免予在管收所內度過中秋節,還能趕上在里內的秋節晚會出席。
新北分署通知負責人在9月27日到場履行義務時向行政執行官表示,其去年靠友人資助才選上里長,現每月支領5萬元事務費,要負擔房租、辦公室開銷、紅白帖、水電費,還要扶養家人,實在沒錢繳納,只能慢慢還,每月繳納2,000元。針對義務人公司之銀行存款被其陸續提領現金約600萬元、轉出超過3,500萬元及收回帳款超過1,400萬元等,均表示不記得資金流向了。
行政執行官詢問完畢後,認定負責人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且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又未提出合理之清償方案,於上午10時許依法將其暫予留置,準備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負責人見狀立即以電話向親友籌款,初始表示可以先行繳納120萬元,再增加至150萬元,均不為行政執行官接受,約莫3小時,其家人帶來232萬餘元現金,於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後,由新北分署解除暫予留置,讓其得以在中秋節及雙十節連假期間繼續為里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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