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14)日半夜,62歲劉姓男子駕駛1輛曳引車行經鳳山區過埤路要北上台中,沒想到他不僅沿路闖紅燈,還被發現是酒駕上路,恐怖行為讓攔下他的員警怒斥「太危險!」當場扣車開立罰單。
據了解,(14)日半夜2時許,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鳳山區過埤路時,發現有一台曳引車車沿路直闖紅燈都沒停,於是趕緊上前攔查示意停車,當駕駛劉男下車時,腳一跛一跛的行走,於是辯稱自己「腳在痛、麻麻的,不好踩煞車!」當警方詢問劉男要開車去哪裡?劉男表示要開去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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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中,警方聞到劉男身上有酒味,於是使用酒精感知器測試,對此,劉男稱「剛剛有喝一杯保力達」哀求可否開他闖紅燈罰單就好,而警方仍依規定對劉男酒測,發現他酒測值每公升0.24毫克超標,當場依規定扣車,開罰3萬至12萬元。
另外,劉男駕車沿途闖紅燈也違反道交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1800至5400元罰鍰。針對劉男駕駛曳引車又酒駕闖紅燈,危險行徑也令警方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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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分局呼籲,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如有飲酒情形可請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保障生命安全。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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