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晨6點多,在台中市西屯區發生一起通緝犯酒駕的案件,50歲的張姓男子開著一輛小客車,卻閃警示燈停在路邊,被巡邏的員警發現後,趕緊上前關心,員警輕輕敲醒張男,並打開車門時,飄出陣陣酒味,卻張男還矢口否認自己有開車,還說車上有2個人,是朋友載他的,但是員警不相信這些醉言,經查詢後,發現他還具有通緝犯身分,立即將其逮捕歸案。
員警仔細檢查車內,完全沒有看到張男說的「另外2個人」,明明從頭到尾只剩他一個,為了驗證,員警調閱監視畫面,證實車子的確是張男所駕駛,且其有酒駕行為,酒測值也超標,而且還是台中地檢署發布的詐欺通緝犯,張男當場被逮捕,並依法送辦。
第六警分局表示,交通部推動之9月份交通安全月,以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及酒後不開車為宣導重點,提醒民眾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車,如有需要,可以請代駕協助,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既傷身又傷財。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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