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區一名男騎士7日晚間頂著毛毛雨行經漢口路時,被發現單手騎車,只見他左手拿著行李箱,右手則催油門,遇到轉彎時還不忘打方向燈,過程險象環生,令人捏一把冷汗。對此,警方表示將男子明顯觸法,將依法開罰3百元以上6百元以下罰鍰。
對此,警方表示依規定,機車附載物品,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該名騎士駕駛行為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依法可處以3百元以上6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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