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理財專家的名媛朱立安,日前遭指控涉嫌以基金投資名義,向台灣新科首富、廣達集團總裁林百里的妻子何莎詐騙5千萬元,不僅如此,也還多名政商名流也受害,不法吸金高達3億7千萬餘元。一審時重判朱女12年與4月(得易科罰金),高院今(6)日二審判處朱女10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曾任香港華亞證券董事的朱立安,在103年間涉嫌虛設境外紙上公司,招攬未經過核准的境外基金,透過投資話術宣稱該批境外AXIS基金以投資不動產為標的,不僅低風險,年獲利超過8%,且3年後就可全數將成本贖回,藉此誆騙投資客。
據悉,為了取信何莎,還親自帶著對方參觀辦公室,何也在短短3年間陸續投資5千萬元,不僅首富妻子誤信,如吳繼釗等政商名流也都詐騙2千萬餘元,檢警追查認為朱女犯罪屬實,日前對朱女提起公訴。
一審時法院認定朱女涉嫌不法吸金3.7億元,依違反《銀行法》重判朱女12年有期徒刑,另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共犯黃男、鄭女分別判處5年6月、2年有期徒刑。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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