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勞工,肺癌病逝,今天頭七,親友捧著牌位儀照,到公司拉白布條抗議。指控死者在公司24年9個月,因為工作勞累,且環境不佳而罹患肺癌病逝,是職業災害。被抗議的是上市公司,資方代表說明,工作環境都依據規範,員工病逝,感到遺憾,雖然不到退休年紀,公司從優,以退休辦理。
堂哥:「這個公司有夠沒良心,我弟弟在這裡上班24年9個月,然後後來肺癌因為玻璃纖維會致癌,這個大家都知道,肺癌末期趕急救的時候,公司還叫他要回電話,然後急救期間還要討論請假扣錢,過世今天頭七,他們公司沒派半個人去關心。」
死者姓王,66年次,今年46歲。在公司任職24年,因為肺癌8月28日過世。
他們還委託律師準備打官司。
家屬委任律師陳國瑞:「工作期間所謂的安全設施的部分,沒有提供像口罩家屬自行提供,所以我們高度懷疑所謂的肺癌部分,是不良工作環境所導致的。」
公司表示,員工病逝他們也遺憾,同仁陸續去上過香,人情關懷若有不足,會盡量補上。公司以退休方式處理。他並未福他已經符合退休資格。
廠務人事股長徐小姐:「採比較好的方式給付退休金給付,其他部分再去做多關心。」
勞工處表示,公司已優於勞基法,以退休方式給付撫䘏金,當事人46歲,並不符退休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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