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愛侶若不能走到最後,也希望彼此能夠好聚好散。但花蓮卻有一名林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在IG限時動態PO出多張對話截圖,砲轟前任「不要臉」、「綠茶婊」、「長好醜」,結果被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僅因細故分手就在網路上辱罵女方,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男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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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林男2021年與女友分手後,藉由友人的限時動態PO出多張女方的照片,留言嘲笑「貝戈戈」,隨後更大膽標記女方的帳號。不僅如此,他又在同年4月間,PO出15張對話截圖,內容涉及辱罵「長好醜」、「所有前女友裡面,就你最不要臉」、「你的顏質(值)不夠讓我生氣」、「可以重新投胎換一張臉嗎?長這樣真的沒資格說大話」、「綠茶婊最厲害的地方就是嘴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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