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遭到貪污案起訴,她在記者會上表達不滿,指控檢察官起訴的內容荒誕不實,並表示這種判罰,是歷史上前所未有。
據悉,高虹安市長被指控以浮報、總額報滿的方式向立法院請領助理費,而按月撥付的問政相關業務費用共計7萬元,沒有拿出使用,反而將助理費挪為私用。她反駁稱,這些款項是為代墊費用,並強調所有代墊的款項都已歸還。
此外,2020年的立委集體收賄貪污案,從搜索到起訴不到兩個月,但在高虹安的貪污案中,約談了兩次後卻花了八個月才偵查結束,前案時間短,不排除與會期有關,因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開議後,法官若要續押被告,依法須徵詢立法院許可。
高虹安市長進一步指出,檢察官至今未明確告知她犯下的錯誤,以及涉及的犯罪所得和不法獲利等細節。她提到,自己五月時,曾去函希望開庭並希望能夠好好討論,但卻未獲得明確回應。
一般偵查案件,需在八個月或一年內完成偵查,並每三個月要有進度。高虹安市長的案件引起廣泛關注,也猜測是否會與近期、將林智堅新竹棒球場案移送到監察院有關。另外高虹安前辦公室黃姓主任,記帳方式說是沿用之前舊例,因此勞動部政務次長李俊俋也遭告發,北檢已分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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