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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馬大生命案 兇手梁育誌兩罪併罰4年4個月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8/11 14:48
最後更新時間:2023/08/11 14:48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慘遭兇手梁育誌性侵殺害。(圖/TVBS資料照)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慘遭兇手梁育誌性侵殺害。(圖/TVBS資料照)

2020年10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慘遭兇手梁育誌性侵殺害,並棄屍高雄阿蓮。梁育誌遭捕後,一二審均遭判處死刑,但今年6月最高法院撤銷殺人罪死刑部分發回更審,另針對遺棄屍體和強制性交未遂罪,檢方聲請併執行刑,高分院從重裁定判刑4年4月。

回顧這起震驚全台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24歲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獨自一人從校園返回宿舍,沒想到行經過台鐵沙崙線的高架橋下時,遭到梁育誌用麻繩套住頸部,強拖至路旁性侵勒殺後,棄屍於高雄阿蓮山溝內。

 

兇嫌梁育誌擄走鐘女後加以性侵殺害,最後棄屍山區。(圖/TVB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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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梁育誌被捕時還一度否認犯行,稱自己是非「故意殺人」,而是「過失致死」不過經檢方調查發現,梁育誌曾在2020年9月30日埋伏於長榮大學台鐵高架橋下,專挑落單女子下手,不過未得逞。因此全案一審橋頭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判處梁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強制性交未遂罪2年10個月,遺棄屍體罪2年,合併後仍是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高等法院認為依法量處死刑符合罪責,駁回梁育誌上訴。
 

然而今年6月三審,最高法院撤銷原死刑判決,但強制性交未遂、遺棄屍體罪,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兩年10月、2年徒刑定讞。女大生母親得知兇嫌逃過死刑,痛哭失聲痛批道,「台灣司法黑箱作業,難以接受,希望社會可以還他們一個公道」。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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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死刑部分高雄分院仍再重新審理,不過近日最高法院檢針對梁男9月30日強制性交未遂、10月29日遺棄屍體2罪,向高分院聲請併執行刑,法官審酌梁嫌涉案情節等情形,從重併處4年4個月,可抗告。梁嫌就對併執行刑情事則表示「無意見」。

針對該判決結果,法界人士則認為,依據法律規定,2年和2年10個月徒刑,併執行刑最輕至少2年10個月以上,最重不能超過4年10個月,但鍾案併處4年4個月徒刑,實屬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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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死刑#性侵#梁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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