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環中路上發生汽機車擦撞意外,有民眾行車紀錄器還原事發過程,一名女騎士準備左轉,雖然打了方向燈,她卻往前騎,擦撞內線併行的貨車,機車倒地,騎士差點被輾!
意外地點是環中路靠近大富路口,這邊只有兩線道,機車不用待轉,能直接騎到內線車道後左轉,但女騎士在接近路口才切進內線,讓直行的小貨車根本來不及反應。
民眾:「她如果從裡面這樣突然急切過來,任何一台車也都來不及煞車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規定,車輛轉彎要交叉路口「30公尺前」就打方向燈,而且要先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開到交岔路口中心處再左轉,如果反應距離不足,方向燈至少要「閃爍10次以上」,才不會讓後方駕駛反應不及。
台中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黃文政:「江女四肢擦挫傷,自行就醫,小貨車駕駛)沒有受傷情況,均無酒精反應。」
警方初步調查,機車騎士違反遵行方向標線,至於小貨車駕駛則沒有發現肇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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