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30多歲姚姓女子婚後外遇,2021年5月聯手「小王」陳男,將57歲的袁姓丈夫下毒殺害,再加以焚屍,檢方依殺人罪嫌將2人起訴,不過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判死刑太苛,一審宣判2人無期徒刑;經上訴後二審改判姚女15年徒刑、陳男無期徒刑;不過日前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判姚女15年徒刑、陳男15年徒刑定讞, 2名殺人犯最終都逃過死刑與無期徒刑。
隨後由陳男開車將袁男載到新竹縣橫山鄉的同居處,由姚女把風,陳持鐵棍猛擊袁男頭部,將人殺害後,再拿事先買好的汽油,將袁男屍體焚毀,把其骨骸棄於住處附近的大排水溝。檢方將兩人依殺人、偽造文書、遺棄屍體等罪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不過,台中地方法院一審認為,2人惡性雖重、手段兇殘,但判死刑太嚴苛,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動手的是陳男,姚女參與殺人程度相對較低,撤銷姚女涉殺人罪,改判15年,陳男維持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認為姚女始終推諉犯行,甚至編出遭陳男脅迫,被迫參與殺人的謊言,兩人犯罪情狀難分軒輊,姚女卻只被判15年刑期,無法令人信服,發回更審。在符合平等原則、比例原則之下,決定將陳男由無期徒刑下修為15年徒刑,與袁女相同。兩人皆逃過死刑與無期徒刑。
至於兩人焚屍、棄屍犯下的遺棄屍體罪,都被判1年2月徒刑,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宣判,陳男改判15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可抗告;姚女也被定應執行刑16年3個月,已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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