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黎姓男子因與同居女友爭吵,便要脅將女友愛貓「茶茶」帶走,更施以虐待、還關進籠子中,且用滾燙熱水澆淋茶茶,送醫搶救11天後仍回天乏術。新北地院經審理後,判決黎姓男子涉犯動物保護法,判刑七個月、併科罰金25萬元,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示,黎先生為第一位因虐待動物入獄案例,雖刑度不高、仍讓動物權又往前了一步。
根據檢警說明,黎姓男子當年因同居女友爭執,便將女友愛貓「茶茶」以棍棒毒打,並將牠關進籠子中以熱水澆燙;黎姓男子更惡劣拍下虐待過程影片傳給女友恐嚇,而後茶茶經過11天搶救仍宣告不治。此外,男子還出言恐嚇女子,更將女子的私人物品帶走,同年21日還威脅要將兩人性愛影片散布。
檢方調查後,認為黎姓男子涉犯違反動物保護法、刑法恐嚇危害安全、妨害秘密及侵占罪嫌、且因他有前科,5年內再犯,建請法院審酌加重其刑。近期法院也正式宣判該名黎姓男子「涉犯動物保護法,判刑七個月、併科罰金25萬元。涉犯恐嚇罪判刑3個月、侵占罪4個月、恐嚇罪再判刑3個月。」。
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在臉書指出,該名犯案的黎先生是第一位因為虐待動物入獄的加害者、也是不得易科罰金的被告。他點出之後法官在宣判相關虐待動物案件時就有跡可循,法官宣判黎姓男子「涉犯動物保護法,判刑七個月、併科罰金25萬元。涉犯恐嚇罪判刑3個月、侵占罪4個月、恐嚇罪再判刑3個月。這三罪名不包括動物保護法部分,定執行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呂秋遠點出,虐待動物的7個月部分不得易科罰金,只有8個月部分可以。若該名男子繳不出易科罰金金額,就要關15個月、外加25萬罰金。呂秋遠表示,雖目前刑度仍不高、但至少已經是新的里程碑,感動表示「茶茶,謝謝你,讓我們的動物權,終於往前進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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