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43歲陳姓外送員,昨(25)日深夜送餐到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一處社區大樓,因不願將餐點送上14樓,與33歲巫姓男子在電話中發生激烈口角,不料,巫男下樓取餐時,一氣之下竟持辣椒水朝陳男臉部噴灑,警方獲報後趕抵,緊急協助陳男送醫,所幸治療後生命無虞,而巫男衝動的行徑也讓他吃上傷害罪告訴。
據了解,陳姓外送員昨日深夜23時許,接單送餐到板橋區重慶路一處社區大樓,但陳男不願將餐點送上14樓,因此與巫姓顧客在電話內大吵,2人激烈爭執後,巫男越想越氣,趁著下樓取餐時,伺機朝陳男的臉上噴灑辣椒水,導致他眼睛灼熱疼痛,當場痛苦哀號,目擊民眾見狀立即幫忙報案求助。
警方趕抵後先協助陳男就醫,所幸清理、治療後已無生命危險,隨後將2人帶回偵辦。偵訊時巫男坦承犯行,聲稱不滿對方口氣差又不幫忙送餐上樓,一氣之下才會噴灑辣椒水,陳男因不甘受辱,事後也堅持提出告訴,警方也依法受理,訊後依傷害罪嫌將巫男函送法辦。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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