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霧峰警分局偵辦網路販賣大麻毒品案件,於向上溯源實施跟監蒐證時,發現犯嫌疑似預知警方行動而有防備之舉,懷疑有員警洩密,經向承辦檢察官報告,檢察官指示不法部分另案秘密調查,發現劉姓小隊長涉有嫌疑,於今(13)日凌晨遭裁定羈押禁見,市警局也依法予以停職處分。
案經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政風室及霧峰分局進行蒐證調查,發現偵查隊劉姓員警涉有嫌疑,並於12 日由檢察官帶領專案小組成員,針對劉員住處、使用車輛及辦公處所實施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
全案於調查偵訊後移請檢察官複訊,並向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聲請羈押,法官13日凌晨1時40分裁定劉員羈押禁見,霧峰分局依法予以停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霧峰分局表示,要求同仁恪遵紀律,並要求單位主管落實內部管理工作,發現員警有異常癥候即應多加關懷並即時約制、規勸,避免發生違法、違紀案件,秉持整飭警察風紀決心,勇於面對問題,秉持不掩飾、不庇縱精神,維護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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