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28歲朱姓健身教練,心情不好亂丟東西,還攻擊兩名員警,過程中甚至嗆聲「我要殺了你們」,導致員警用警棍敲擊對方頭部,其他刑警坦承,警察也是人,執法難免會受到情緒影響,律師則指出,員警行為恐怕不符合比例原則。
民眾:「如果他還沒上銬,還有攻擊性,警察打他我是支持的。」
事發前,他臉書張貼發火自拍照,暗指心情不好,加上朋友爆料,5/20當天他預計跟女友求婚,卻沒成功,成了情緒失控導火線。
資深刑警:「在執勤員警處理事故或偵辦案件的時候,有時候也會受到對方的言語挑釁,而產生一些情緒,但我們都會跟員警教育訓練部分,一定要盡量保持冷靜。」
律師余韋德:「當時犯嫌坐在地上,並沒有攻擊行為,而且赤裸上身,明顯看得出並沒有藏匿凶器,此時警察人員是否可以施以強制力,甚至往其身上毆打12下,這行為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有待考量。」
動手員警遭記過兩次移送法辦,所長和分局長也連帶受到行政處分。
但在2年前同樣在桃園中壢分局,非洲鼓老師上課途中被盤查,認為沒盤查必要,被員警大外割壓制,提告執法過當。
不同於遇到拿刀、拿槍的人,員警也是人,執法有情緒,但也要符合比例原則,否則過當了,動輒處分和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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