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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北」三結義! 槓前妻新歡 酒店揪團尋仇

記者 郭穎 / 攝影 吳俊緯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5/20 19:38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20 19:38

新北市一名男子和前妻的現任男友有糾紛,約朋友到酒店喝酒、訴苦,沒想到朋友和酒店幹部,決定義氣相挺,買鋁棒衝到對方住家,砸毀大門跟門鈴,被害人心生恐懼提告,但檢方認為嫌犯的行為只構成毀損罪,不算恐嚇。

圖/TVBS

 
早上七點多這名白衣男,怒氣沖沖下車拿著一支鋁棒,後方兩名同夥也跟了上來,三人就在公寓門口,朝著樓上不斷叫囂嗆聲,眼見沒人回應,乾脆直接衝上樓,幾分鐘後三人離開,跳回車上開車逃逸。

他們尋仇的住家大門成了這副模樣,好幾個凹洞看得出來遭到狠砸好幾下。不只這樣,當時連電鈴都被砸毀,不堪使用。

公寓住戶:「隔間隔很多,應該是三間,但是他租了幾間我是不知道,租出去幾間我是不知道,應該是隔三間。」

 
事發在新北市板橋,捷運江子翠站附近,早上七點火氣這麼大?

圖/TVBS

原來拿著鋁棒的是齊姓男子,當天凌晨到林森北路酒店喝酒,跟葉姓友人還有酒店幹部訴苦,說前妻和劉姓男子在交往,雙方多次因為贍養費和小孩問題,在網路上起口角,兩人看他心情不好,立刻說要幫忙討公道,三人組成林森北三結義,上門尋仇。

記者 郭穎:「嫌犯和兩名同夥是愈講愈生氣,於是直接從台北市搭車來到板橋,過程中還先去買一把鋁棒,接著就直接衝上樓,砸毀對方大門。」

受害的劉姓男子到派出所提告恐嚇和毀損,動手的40歲齊姓嫌犯砸毀大門和電鈴,被依毀損罪判拘役2個月,可易科罰金6萬,葉姓和陳姓同夥只有叫囂沒有動手,不涉及毀損罪,但恐嚇罪三人都不起訴,被害人對於事發經過不願再多談,但也回應無法接受,惡煞當街叫囂還拿棍棒砸門,卻不構成恐嚇罪決定上訴。

圖/TVBS

非本案律師 黃柏榮:「針對恐嚇的言論,應該直接向被害人為之,讓被害人產生心裡害怕的感覺,才會構成恐嚇罪。」

律師認為可能是因為三名惡煞,沒有直接當被害人的面出言恐嚇,才會不起訴,為了幫朋友出氣,組球棒隊尋仇,這義氣用錯地方,接下來上法院還要一起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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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糾紛#喝酒#毀損罪#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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