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常會用,「小孩玩大車」來形容不自量力,而在台中市街頭,也有民眾目擊,一輛進口大七轎車駕駛座,竟然坐著一位年約一兩歲的小女童,還將頭跟手伸出窗外,相當危險,對此警方表示,12歲以下的幼童,依法都應該坐在後座,而4歲以下一定要使用安全座椅,否則都將依法開罰。
民眾直擊地點,就位在台中市龍井區,中華路和向上路口,黑色大七駕駛座,疑似駕駛邊開車,邊讓小女童坐在自己身上,過程中還讓她頭手都伸出窗外,相當危險,甚至有民眾回應,小朋友坐駕駛座的不算什麼,他還看過有狗狗的
民眾:「小朋友抱在前座是不ok的,(很危險喔)是是是很危險,危險啊煞車動作她可能就跑(掉)下去。」
看到這樣的行為,不少民眾批評,幼童坐車,最好還是坐安全座椅比較安全
消防隊員(2023.2.13):「真的很嚴重趕快先處理他,小朋友就給那個人抱。」
今年2月份,國道一號彰化路段,一名男童跟著大人坐在前座,因為翻車意外,一起被拋發車外,只有後座2歲女童,因為坐在安全座椅上,沒有大礙,警方表示,依照交通法規,12歲以下幼童,都應該坐在汽車後座,4歲以下一定要使用全安座椅,如果未依規定,都可以依法開罰1500到3000罰鍰,請民眾千萬不要讓孩童暴露在危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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