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女騎士,到蘆洲一間車行驗車,領車時卻發現車不在店內,等了幾分鐘,竟然目睹員工騎著自己的車,載著小孩回到店裡,回家看行車紀錄器畫面才發現,員工驗完車就把車騎上路,三度違停、搶黃燈,車行回應,載男童確實有錯,但有事先告知會試車。
固定驗車的車行人太多,結果沒有通過得保養,車主兩個小時後回到車行,正好看見員工,騎著自己的車回店裡,還載了一個小孩回來,越想越不對勁。
當事車主:「看行車紀錄器發現說很誇張就是,他們騎了兩趟,然後還連續違規停車在紅線上3次,另外還有闖黃燈這一塊,然後如果這些都被檢舉,開罰單的話該怎麼辦。」
因為行車紀錄器主機裝在龍頭,車主懷疑是車行員工,以為沒有鏡頭才會擅自拿來代步,指控店家7點48分驗車通過後,三分鐘就騎上路,過程中3度違停還搶黃燈,前後一共有兩名員工騎出門,打電話質問車行回覆,是正常驗車程序。
當事車主:「他怎麼可以就是,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先試車,那我有留電話給他,他如果想要試的話,也可以先打電話跟我說,得到我同意之後再試。」
當事車行老闆:「他打電話來說,老闆你們昨天怎麼可以,用我的車子去載小孩子,我說沒有啊我們是去試個車子,順便小孩子在前面,沒有多遠順便把他接回來,我們不動用你的車,跟她賠不是說不好意思,她說不行你們要賠我一萬塊,為什麼要賠你一萬塊,妳這樣是恐嚇我。」
車行老闆反駁表示事前就有告知,會騎上路試車,車主則是說當下太生氣才會要求賠償,但事後冷靜認為不是錢的問題,沒有要賠償但決定站出來,就是怕車行已經不是第一次,把客人的機車當成共享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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