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過斑馬線不好好走,邊走邊跳舞,還嗆警察,誰規定走斑馬線要把手放兩邊,直挺挺的走路,雖然法律上沒有規定民眾過馬路走路姿勢,不過這名女子戴耳機,邊走邊跳舞,紅燈了,還無視其他汽機車通行,繼續跳,已經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依法可罰300元。
女子在路邊掛起耳機,整裝完畢後,大步走向斑馬線,接著他開始手舞足蹈,跳起舞來,一副陶醉的樣子,完全不顧旁人眼光。
三步當兩步走,邊走邊跳,跳到紅燈都亮了,汽機車從她身邊呼嘯而過,實在危險,警察過來勸導,把女子安全帶到路邊,但她反嗆警察,她就是要這麼跳。
跳舞女子vs.警察:「哪有斑馬線?斑馬線可以走,斑馬線不能這樣走喔?對啊不能這樣走,一定要這樣走嗎?」
荒唐舉動,連警方都啼笑皆非,其實在嘉義,也有一位跳舞哥,馬路當成舞台,佔用雙黃線,撫媚的搔首弄姿,把附近學校學生逗得哈哈大笑,但來往的車潮,讓目擊民眾替他捏把冷汗。民眾:「跳的很好,不過危險,不要影響別人。」
雖然馬路上,行人為大,但像這2個人,不是為了趕紅燈,而是把斑馬線或汽車道當成跳舞場地,奔跑嬉戲,依法可罰300元,罰錢事小,要是影響其他用路人,釀成車禍,恐怕是笑也笑不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