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會議長副議長涉賄選案,歷經近3個月調查,檢方今(2)日偵結,對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人依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等罪起訴,而遭羈押近2個月的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等6名被告,檢方晚間移審台南地院,全部裁定交保並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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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起訴的10名被告,包含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市議會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市議員李文俊(前國民黨籍)及其友人黃怡萍、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無黨籍市議員黃麗招、市議員李鎮國(前國民黨籍)及妻子高玫仙。
其中,郭再欽、林士傑、李文俊、黃怡萍、黃麗招、楊志強等6人相繼遭羈押禁見,檢方今天偵結將6人移交台南地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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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官訊問後,晚間裁定李文俊100萬元交保、黃麗招100萬元交保、郭再欽300萬元交保、楊志強200萬元交保、黃怡萍50萬元交保、林士傑200萬元交保,6被告均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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