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楠梓一名住戶控訴,機車前輪莫名被刺破,調閱大樓監視器畫面,赫然發現輪胎破之前,大樓總幹事一度蹲在車前方,懷疑那時候下手,住戶坦承車子有亂停一下下,管委會應該勸導,而非用報復手段,對此,大樓總幹事否認刺輪胎,反指住戶常常亂停車,當下勸導單被撕掉,只是蹲下來找單子。

機車的車主,也是大樓住戶,騎車出去怪怪的,才發現摩托車前輪被刺破,牽去修車行,老闆說跟別人有仇嗎,是故意被刺的,因為一般刺到會在輪胎正面,不會破在側面,調監視器發現是大樓人員,住戶抱怨,亂停車沒錯,但應該告知或宣導,刺輪胎行為太惡劣。
記者宋珮文:「根據主委表示,當時住戶的機車,就是像這樣子停在出入口,為了貪圖一時方便,而引發後續一連串爭議。」
大樓主委林文源:「就是這樣(機車這樣亂停),對,就直接上去。」

抱怨輪胎被刺的住戶,主委說,機車常常亂停,也貼了勸導單,勸了也沒用,至於是不是被惡意報復,直接call out給監視器畫面中的大樓總幹事。
聲源大樓總幹事管姓男子:「他又在違規停車,我下去找勸導單有沒有被丟在地上。」
總幹事否認刺輪胎,卻說願意負擔住戶損失,不想事情鬧大,而大樓本身機車停車位不足,沒有固定位置,引起埋怨。
其他住戶:「不用的機車,它也是停在下面(佔位)。」
有些機車位,一位停好幾輛腳踏車,停了就不動,騎樓下的停車區域也遭佔用,大樓機車位沒編號,先停先贏,而其他一般大樓,機車位有編號,一戶配一個停車位。

律師劉嘉凱:「將輪胎損壞不堪使用,犯有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住戶違規停車部分並無強制力,只能要求主管機關進行裁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