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一名駕駛,日前在明湖路,發現路邊有空位,竟然想逆向停車,但他不斷前進後退,就是停不進去,甚至撞到別人的車,最後瀟灑離開,開到100公尺外順利停好車,這讓當事車主好傻眼,難道撞車都不用負責嗎?警方也說,這名駕駛落跑,已經違法。
後車廂凹了進去,莫名其妙遭殃,事發在13日早上7點多,新竹市東區明湖路,附近民眾看了也覺得很傻眼。
民眾:「黑色的那台轎車,看起來就是很有問題,為什麼會是這樣逆向倒車去停車。」
民眾:「我覺得這樣是違法的啦,因為你開車就順向就好了嘛,那就前面路口再迴轉過來,再去停那個車位就好。」
當事車主更是無奈,好端端車子還得送修,車主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駕駛在100公尺遠的地方,順利停好車了,他就留字條提醒,但遲遲等不到駕駛聯絡他,雖然沒有報案,但警方說駕駛這樣已經違法。
違反道交條例第62條,未依規定處置,可處1至3千元罰鍰。
自己一時方便影響別人,得好好賠償負責,這個逆向停車大法,也讓車主大開眼界,第一次看到這樣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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