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輕判,讓被害人相當不滿!但還有更多的囚禁案或詐騙案,刑期都低到讓人難以置信,直到近期的「台版柬埔寨」三人致死,才引起重視。法務部決定修法,針對四大面向加重刑責,當中詐騙加上妨害自由,兩罪結合犯罪,可以關到10年。
更多像是之前的詐騙集團囚禁人頭刑期都很低,法務部統計85.5%詐欺犯,定罪多在3年以下,讓台灣被譏諷為詐騙王國,直到日前台版柬埔寨有3人被虐死,才被重視。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黃謀信:「這次我們修正刑法,希望從犯罪被害人角度出發,如果詐騙集團導致犯罪被害人,有妨害他的自由施以凌虐,或導致他受傷或死亡結果產生的話,我們都把它獨立成一種加重的犯罪類型。」
法務部針對詐欺、妨害自由等新型暴力犯罪研擬修法,新增四大重點,就包括新增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從五年徒刑增加到七年,三人以上有凶器、凌虐、囚禁被害人7天以上,直接關七年,如果致死罪重判無期徒刑。另外詐欺罪中加重事由,新增以深偽影像或聲音為詐欺手段,可判一到七年,而詐欺結合妨害自由兩罪結合犯罪,也會加重刑責到十年徒刑。
法務部長蔡清祥:「已經草擬完畢,馬上很快的就會呈報行政院,行政院如果安排院會通過以後,會以盡快的速度送到立法院。」
早在2017年台灣和印尼,就曾合作在雅加達破獲詐騙集團逮到14人,檢方明明求處13年,法官卻輕判3年金主2年6月,到了二審法官不認同,改判主謀10年金主7年,痛斥這群騙子是國恥,而現在法務部修法加重刑責,但只是草案,會盡速陳報行政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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