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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鄰不睦!縱火嫌租約到期不肯搬 竟燒屋

記者 江昀蔓 / 攝影 黃建國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1/13 13:30
最後更新時間:2023/01/13 13:30

持續關心這起縱火案件,嫌犯過去有傷害和毀損前科,在台北市的租屋處住了一年半的時間,但經常酒後大小聲,跟鄰居鬧得不愉快,租約到期時,房東就有請他搬家,但他卻不肯離開,也因此心情不好,但警方調查,早在幾個月前他就到家附近購買汽油,似乎早有預謀。

圖/TVBS

 
連續犯下兩件縱火案件,嫌犯逃逸後站在路邊被警方盯上。

被員警團團包圍,雙手上銬帶上警車,縱火嫌犯沒有工作過去有傷害跟毀損前科,獨自租屋在台北市的分租套房,卻因為心情不好竟然二度點火。

鄰居:「房東不租給他了,好像不爽還是怎樣,(套房)隔6間,6間昨天晚上都沒有人。」

 
圖/TVBS

民眾(變音處理):「租客就是他偶爾晚上會喝酒啦,會吵到另外一位租客啦,啊也沒有怎樣就是口角而已,也沒怎樣就叫他安靜一點,2至3次有啦,但這兩個月也沒有吵架啊。」

根據了解嫌犯半年前租約到期,當時房東就有請他搬家,但他卻不肯走,不過多住的這半年都有按時繳租。

記者江昀蔓:「警方調查,嫌犯在犯案前幾個月,就到住家外,不到200公尺的加油站購買汽油,似乎當時就和鄰居鬧的不愉快,早有預謀。」

圖/TVBS

除了在租屋處跟鄰居有口角,過去也曾和其他人有官司糾紛,氣得在短短8分鐘內,分別在重慶北路和永平街點火,儘管出了一口氣,後續恐怕還得面對刑責和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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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租約#搬家#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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