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1名黃姓女子未婚生女,並在女兒5歲時嫁給1名林姓男子,且為了照料2人另外生下的女嬰,她特別請託林協助照顧女兒。不過林男竟不讓女兒吃飯長達10個月,使她甚至得翻找垃圾桶的剩食裹腹。檢警接獲國小老師的通報後,發現女童除了瘦到只剩13.5公斤外,身上更有多處傷痕,法官也在審理後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林男4年2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黃女在19歲時未婚生下女兒,並在女兒5歲時與交往多年的林男結婚。由於2人在2019年12月生下1女,故她為了專心照料新生兒,把女兒託付給林男照顧。
不過女童的國小老師於2020年9月發現,她竟翻找教室內的垃圾桶,試圖找出可以裹腹的食物,老師見狀後立刻向警方、社會局通報。女童透露,她在1年前與林男一起生活後,她每次吃飯都只能吃一口,若嘗試拿取食物的話,還會遭到林男痛打,導致她必須在半夜偷吃餅乾、剩菜剩飯。
林男遭警方逮捕到案後表示,自己絕無虐待繼女,純粹是因為自己的經濟狀況不佳,才會造成她營養不良。另外像是使用愛的小手抽打其大腿、掐其脖子等行為,都只是嚇唬而已,強調女童身上的傷痕皆與他無關。
此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發現女童在社會局10個月的悉心照護下,體重已恢復到28.7公斤,為同齡女童的85%以上。另外,林男與黃女體型皆屬稍胖,唯獨女童過輕,故不採信林男辯稱自己經濟狀況不佳的說法,遂依妨害兒童發育罪判處他4年2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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