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朴子一對夫妻,開貨車停在路口,卻有一輛機車「逆向橫跨雙黃線」撞上,70多歲婦人頭部、胸部多處受傷,事後向駕駛索賠13萬,駕駛太太控訴太離譜,因為車禍鑑定委員會判斷,婦人逆向才是肇事原因。還提到上法院時,婦人疑似假裝行動不便,事後卻健步如飛。
當事人吳太太:「貨車一定要先放三角錐之後在挪車,把車子挪好,在我先生放三角錐的那一剎那,她就撞上來了,她有索賠13萬,我們這邊對於他索賠的金額實在太離譜了。」
明明車輛停止不動,也能被機車撞上,當時70多歲女騎士送醫後,頭部、嘴唇跟胸部都有受傷,左側肋骨骨折,事後向駕駛求償13萬,和解不成,雙方告上法院。
當事人吳太太:「因為我車子還沒停好,我有違規停車,只是我違規停車,跟她撞上來這是兩碼子事,報告出爐了,它說我沒有肇事的主因,真正導致肇事的是她。」
根據車禍事故鑑定,當時70多歲王姓婦人騎機車,往左斜切跨越雙黃線,逆向過路口才撞上貨車,判斷是肇事原因,而這輛貨車無肇事因素,只有路口10公尺內停車有違規,當時貨車就像這樣,停在嘉義朴子山通路上,駕駛說當下準備要施工短暫違停,卻無故挨撞。
朴子派出所副所長邱怡仁:「兩肇雙方送調解委員會調解,因調解未達共識,全案本分局依法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當事人吳先生:「開庭完要起來時,她爬不起來,要叫她兒子幫忙扶,她兒子扶到出了法院大門,出了大門之後放掉,就正常了。」
駕駛調出開庭後的行車畫面,婦人明明不需攙扶,就能自行行走,而檢察官要求女騎士撤告,但貨車車頭凹損大燈破洞,維修費1萬6千元,駕駛也要告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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