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雲林縣二崙鄉的一處民宅內,來來去去許多外籍移工,飲酒作樂,讓附近居民覺得妨害安寧,於是通報相關單位處理,經過多日埋伏與查證後,一口氣逮捕多名非法外籍人口,以及非法雇用外籍人士的雇主,將30多人通通被依法究辦。
相關人員接續到斗六市一處太陽能廠,一名失聯移工一見到移民官,就心虛一路狂奔,移民官見狀後,立刻下車狂追逮捕,依規定將其帶回收容,並追查非法雇主及仲介。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專勤隊聯合許多單位,一舉查獲23名非法外來人口及8名非法雇主,雲林縣專勤隊隊長鄧宇哲表示,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聘僱、媒介或容留失聯移工及其他非法外來人口從事工作,否則違反《 就業服務法》,將面臨15萬元以上到75萬元以下罰鍰,若是5年內再次違反更涉及刑責,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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