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日下午3點多,在高雄市六龜區發生一起「拼裝車」被取締的案件,一名44歲的潘姓男子自己在家動手做,改裝小機車,心血來潮上山「試車」,結果引擎聲過大且太吵,反而引起巡邏警方的注意,員警對其當場開罰,並沒收車輛。
警方表示,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可開罰3600元以上到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同時沒入車輛,交由監理單位定期銷毀。
六龜警分局表示,改裝車輛引起環境噪音令人反感,影響社區安寧秩序,警方將持續執行防制車輛改裝聯合稽查取締工作,請車主知法守法,勿任意改裝車輛,確保山區居民生活安寧及用路人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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