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日下午3點多,在高雄市六龜區發生一起「拼裝車」被取締的案件,一名44歲的潘姓男子自己在家動手做,改裝小機車,心血來潮上山「試車」,結果引擎聲過大且太吵,反而引起巡邏警方的注意,員警對其當場開罰,並沒收車輛。


警方表示,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可開罰3600元以上到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同時沒入車輛,交由監理單位定期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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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日下午3點多,在高雄市六龜區發生一起「拼裝車」被取締的案件,一名44歲的潘姓男子自己在家動手做,改裝小機車,心血來潮上山「試車」,結果引擎聲過大且太吵,反而引起巡邏警方的注意,員警對其當場開罰,並沒收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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