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版柬埔寨!日前有4人組成的詐騙集團,經營水房,收購人頭帳戶、提領及轉帳等工作,並將數名人頭戶所有人控制在旅館內,再由該集團以假交友、假投資等名義詐騙30多名被害人,不法金額高達5700萬元,警方經長期蒐證後,在本月(10)日逮捕該集團成員,將4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在蒐證過程中,發現陳姓主嫌指揮3名成員協助收購人頭帳戶、提領及轉帳等,並將人頭戶所有人控制在台中、南投及彰化等旅館內,再由該集團以「假交友」、「假投資」等名義詐騙30多名被害人,被害人匯出款項後,透過網路層層轉匯,藉此方式隱匿詐欺犯所得去向,詐騙金額合計約5700多萬元。
員林警分局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彰化縣警察局保安警察隊霹靂小組等單位,到高雄市三民區一處大樓內,警方持搜索票攻堅入內時,當場查獲陳姓女主嫌等4人,先將眾人壓制在地,先將27歲的陳姓女子、23歲的賴姓男子等主要成員都在內,另外兩名主要成員是一對情侶,26歲的柯女和22歲的洪男在房內進行「人與人的連結」,警方待兩人穿好衣服後,一舉將兩人逮捕。
警方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詐欺罪等,將4人移送彰化地檢察署偵辦,員林警分局長楊志傑表示,行政院日前指示各部會成立「打詐國家隊」,並以「識詐(教育宣導面)、堵詐(電信網路面)、阻詐(贓款流向面)及懲詐(偵查打擊面)」4大面向訂定行動策略,建立國內「防詐騙、毀工具、擋金流、清集團」的終極目標,警方將依上述行動綱領貫徹執行,並持續將各類型詐欺案件列為查緝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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