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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驛商圈「攝狼」出沒!狂拍女店員裙底 還大膽開閃光燈

記者 周嘉茹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7/31 11:26
最後更新時間:2022/07/31 11:26
男子大膽開閃光燈偷拍女店員裙底已經觸法。(圖/TVBS)
男子大膽開閃光燈偷拍女店員裙底已經觸法。(圖/TVBS)

高雄後驛商圈驚見「攝狼」!高雄三民區一間店家,近日出現一名男顧客光顧,沒想到他假借看衣服之名,行偷拍之實,趁穿著短裙的女店員在拿衣服時,直接將手機伸進裙底偷拍,甚至還開閃光燈,結果下秒被發現後立刻開溜,雖然女店員衝出去追人,但仍被男子逃掉,目前警方持續追捕中。

根據監視器畫面,29日傍晚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壯碩男子來到後驛商圈一間服飾店,當時他向獨自顧店的顏姓女店員詢問掛在高處的衣服,隨後女店員便拿架子背對男子、面向牆壁高舉右手拿衣,沒想到這時男子竟趁女店員不注意,偷偷將手機拿起並伸到短裙底下偷拍,甚至還大膽開閃光燈。

 

女店員要求男子出示手機畫面。(圖/TVBS)

結果男子一次沒被發現,還來回一共偷拍6次,對此顏女一轉頭發現男子異狀,伸手要求拿出手機檢查,接著女店員走向櫃檯把手上衣服放下,準備回頭和男子對質時,男子心虛朝門口快步前進,一出店門立刻拔腿狂奔,女店員衝出門追了上去,雖然附近店家聽聞聲響也跑出來幫忙追人,最後仍被偷拍狼逃掉。

女店員衝出去追偷拍狼。

對此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員警接獲報案,稱在三民區安寧街服飾店有人遭偷拍,員警立即趕赴現場,顏姓店員稱其在店內,遭一名男子偷拍裙底,經員警調閱店內監視器確認事證,已掌握犯嫌特徵積極追緝中;警方呼籲,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將觸犯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提醒勿因一時好奇而留下刑事紀錄前科致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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