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因所內1名教官在外與人有糾紛、過節,去年4月,派出所遭黑衣人闖入砸電腦,事後引發滅證之虞的「松山之亂」,而涉案人之中,砸毀值班台警用電腦螢幕的徐姓男子,事後也成為唯一被起訴者。台北地院一審判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檢警上訴,今日二審宣判出爐,刑期仍維持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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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去年4月16日凌晨,徐男等10名黑衣人與時任松山分局的楊姓教官在街頭爆發口角爭執,楊男當下跑回中崙派出所,徐男等人從後追趕,一路追進派出所內鬧事,徐男更憤而持鐵椅砸毀值班檯上的電腦螢幕,台北地檢署依毀損公物罪將他起訴。
不僅如此,時任中崙派出所許姓所長事後竟然安排雙方和解,更私下刪除案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內部警員將此事PO在臉書社團《靠北警察》,因此被稱為「松山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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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一審認定,徐男藐視公權力、法治觀念淡薄,侵害警察職務嚴正性,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亦無前科,事後也與值班的蕭姓警員成立調解,一審判6月刑期,可易科罰金。松山分局則認為,警員意見不能代表分局,分局也未同意調解,請求檢方上訴,檢方也認定量刑過輕,因此提起上訴。
二審合議庭辯論在上個月開庭,松山分局長陳昭甫更親自出庭,痛斥徐男傷害警察尊嚴、藐視法令,希望從重量刑;台北地院今日撤銷一審判決,但仍維持判徐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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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日宣判時也發生意外插曲,原定上午11時宣判,但審查庭法官謝欣宓仍開庭審理多起案件,案件空檔也遲遲未宣判,經提醒過後,謝在法檯上一度「拍桌」,堅持掀開停再宣判,遲至12時18分才宣讀判決主文,延遲宣判長達78分鐘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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