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被攔查,駕駛碎碎唸,成了妨害公務現行犯!新北市一名男子,開車停等紅燈時,使用手機,又沒繫安全帶,剛好被員警看見,請他配合調查,沒想到他不肯交出證件,還說了字「4個字」,被認定挑戰公權力,侮辱員警,當場被壓制逮捕。
在大馬路被員警團團包圍,黑衣駕駛被押上警車,怎麼回事?時間回到前一刻。
員警vs.駕駛:「來,靠邊停,安全帶也沒弄。」
員警vs.駕駛:「證件借我一下,沒有啦,沒帶啦。」
兩手一攤,說沒有證件,站在車門邊,仍不斷唸唸有詞。
員警vs.駕駛:「本來只想開你一張罰單,你這樣講,我全部都開你啊。」
聽到要被開罰單,黑衣男子臉一沉,心不甘情不願。
員警vs.駕駛:「你違規,我攔你下來,有錯嗎,你沒錯,Ok我們就依規定告發,好不好,告你媽啦,你剛剛說什麼,來放手,你剛剛說什麼。」
記者李潔:「一邊開車一邊滑手機,男子連安全帶也沒有繫上,被員警看見了,結果當他要收到罰單,碎碎唸出一句話,當場成了妨害公務現行犯。」
警方調查,這名48歲黃姓男子大學畢業後從事工程行業,這回交通違規,沒繫安全帶罰1500元,開車用手機罰3000元,只是他疑似不滿挨罰單,講了一句侮辱員警的字眼,被認定挑戰公權力,依妨害公務送辦,法官判他拘役15天,如果易科罰金等於要多交1萬5千元,是交通罰單的三倍。
脫口而出的語助詞,真的要小心!這名男子因為講出這句話被判拘役15天,日前有人說警察是有牌流氓,甚至形容警察是垃圾拘役20天,易科罰金就是兩萬,要是出現髒字加上恐嚇言詞,像是又不是沒砍過警察,這一句話法官判3個月有期徒刑。
交通違規,如果真的是自己的疏失,罰單收了就好,多講一句,出了一口氣,當心吃上更重刑責,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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