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科技公司鍾姓女老闆,先前穿著高跟鞋在西華飯店大廳滑倒,隔了1個月才到醫院看診,並向業者控訴是因為「地板殘留雨水水漬、無架設警示牌」,才會害她滑倒造成左膝挫傷。鍾姓女老闆事後對西華飯店提告,求償5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她無法舉證,傷勢是因在飯店滑倒所造成,因此判處西華飯店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2019年3月7日晚上台北市剛好在下雨,鍾姓女老闆穿著高跟鞋,走進西華飯店大廳時,疑似因為地板有殘留的水漬,導致她滑倒受傷。不過時隔1個月,鍾姓女老闆才到醫院看診治療,並在5月份向西華飯店業者控訴,因當時滑倒造成她左膝挫傷、左膝軟骨損傷,業者未保持地板乾燥、放置警示牌有疏失,須賠償醫藥費、看護費等款項,提告求償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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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西華飯店業者解釋,事發當天發現鍾姓女老闆滑倒就有馬上上前關心,但她並未立即就醫,甚至還在裡頭待了2個多小時才自行離開,過程中都未表示自己有不舒服。事發隔天員工更有致電關心,鍾姓女老闆還說自己沒有大概,認為她在1個月後才前往醫院治療,這傷很可能跟滑倒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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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聽取雙方論述後,認為鍾姓女老闆腳上的傷,確實不確定是在哪裡造成,除了她個人供述之外,無任何客觀證據能證明和飯店滑倒有關,難以認定業者有過失責任。因此判處鍾姓女老闆敗訴,西華飯店免賠,全案仍可上訴。